一、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权益总数的比例 | 占最终可行日期(即2024年11月26日,下同)之时已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Jisong Cui (崔霁松) | 美国 | 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行政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 258.00 | 20.91% | 0.15% |
Xiangyang Chen (陈向阳) | 美国 | 首席技术官、核心技术人员 | 70.00 | 5.67% | 0.04% |
Renbin Zhao (赵仁滨) | 美国 | 执行董事、临床开发和医学研究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 60.00 | 4.86% | 0.03% |
傅欣 | 中国 | 首席财务官 | 10.00 | 0.81% | 0.01% |
合计 | 398.00 | 32.26% | 0.23%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75人) | 589.02 | 47.74% | 0.33% | ||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 987.02 | 80.00% | 0.56% | ||
二、预留部分 | 246.755 | 20.00% | 0.14% | ||
合计 | 1,233.775 | 100.00% | 0.70%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最终可行日期之时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激励对象中的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或其各自的联系人,于任何12个月期限内获授的股份奖励若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1%,则须经独立股东批准。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未超过最终可行日期之时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0%,且所有激励计划可发行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最终可行日期之时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除Jisong Cui(崔霁松)博士、Renbin Zhao(赵仁滨)博士外,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