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洪涛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韩双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 同意;0票 反对;0票 弃权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5月28日实施完成。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43,530,103股,注册资本增加43,530,103元。
“海能转债”于2023年10月19日开始转股,自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共有2,371张“海能转债”完成转股,合计转为13,226股“海能实业”股票。
因此,公司总股本由22,002.0418万股增加至26,356.3747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2,002.0418万元增加至26,356.3747万元。
鉴于上述变更事项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4年11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6)。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3票 同意;0票 反对;0票 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