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亚泰集团:2024年第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6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120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十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在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举行,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一)普通融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综合授信即将到期,同意公司继续在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托借款5亿元,期限1年,并由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继续在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委托借款13,939 万元、19,950 万元,期限 6 个月,并由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名下的 2 处石

灰石矿采矿权及对应的 5 宗土地使用权和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名下 2 套熟料生产线设备为其提供抵押担保,以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 1,200万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公司继续在长春宽城融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800万元,期限1年,并以亚泰集团图们水泥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图们市长安镇厂区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

(二)关联融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就关于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的15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的额度使用事宜及特别约定事宜与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签署系列协议、文本,以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340万元股权、以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400万股股权继续为公司申请的上述15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申请的上述15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6亿元通过展期、延期、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方式将业务到期日延至不超过2024年12月31日,由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并由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放的信托借款89,283万元延期至2024年12月30日,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向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吉林大药房吉林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土地、不动产和在建工程及在建工程对应土地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向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就关于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的20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的特别约定事宜与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签署系列协议、文本,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上述20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500万股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8,160万元股权继续为公司、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上述20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以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不动产和在建工程及在建工程对应土地为公司、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

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上述20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就关于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3亿元的特别约定事宜与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签署系列协议、文本。

同意公司在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5亿元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由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000万股股权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以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共同持有的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3,568.43万元股权和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2亿元股权、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3.05亿元股权、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14,790万元股权、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2.4亿元股权和奇朔酒业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600万元股权、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继续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同意公司就上述委托借款5亿元的特别约定事宜与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系列协议、文本。

上述担保措施及担保财产明细等均以签署的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及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前述融资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且已经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此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普通担保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2.42亿元、3.1亿元、0.464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 600 万元、600 万元、55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及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为亚泰集团图们水泥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4,900万元、4,900 万元、4,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三家主体各自名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为其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春朝阳和润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375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并以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为其提供抵押担保。

(二)担保暨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 3.5 亿元、6 亿元、1 亿元、2.5 亿元借款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由公司继续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500万股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8,160万元股权继续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以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不动产和在建工程及在建工程对应土地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上述担保措施及担保财产明细等均以签署的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前述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且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363,103.57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36.71%。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O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