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上午9:3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已于2024年11月18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孔国梁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参与会议表决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公司原《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同时废止。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86万元,其中:财务审计65万元,内控审计21万元,聘期一年。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以专利权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新增4个专利权质押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拟用于质押的专利权在2024年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至2024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止)可循环滚动使用用于质押申请授信。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5)。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