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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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剑英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决策此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