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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图: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鸿图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6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作为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鸿图”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广东鸿图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合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本金安全型现金管理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情况,拟投资银行本金安全型现金管理产品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即任意时点未到期的银行本金安全型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不超过10亿元。

(三)投资方式

以银行为发行主体的安全性高、低风险的银行本金安全型(本金完全保障)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5天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六)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本金安全型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业务风险

尽管银行本金安全型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收益不达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对银行本金安全型现金管理产品进行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根据公司资金计划评估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选择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本金安全型现金管理产品,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对公司的银行本金安全型现金管理产品投资进行会计核算;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投资银行本金安全型现金管理产品使用及收益情况进行监督,内审部对投资银行本金安全型现金管理产品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了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本金安全型现金管理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情况,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本金安全型现金管理产品,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9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方正承销保荐保荐代表人通过事后审阅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董事会决议公告等文件,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广东鸿图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本金安全型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樊旭钟亮亮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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