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上午8:00在江苏省宝应县淮江大道999号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于子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授予激励资格及放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0,000股。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由111人调整为110人,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92.4万股调整为291.4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郝巧灵先生、史永兵先生、吴达明先生、徐峰先生、毕继辉先生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授予日为2024年11月25日,以4.96元/股的价格向110名激励对象授予291.4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郝巧灵先生、史永兵先生、吴达明先生、徐峰先生、毕继辉先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