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8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1月25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卫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号:2024-03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
二、备查文件
1、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