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有关变更的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9号)核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公开发行17,974,32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179,743.20万元,发行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32号文同意,公司179,743.2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4年3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益丰转债”,债券代码“113682”。
根据有关规定和《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益丰转债”自2024年9月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已有面值122,000元“益丰转债”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3,705股。
同时,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版)》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规定:激励对象因合同到期、公司裁员而离职或者合同未到期主动辞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3名离职人员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4,348股于2024年11月8日实施了回购注销。综上,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12,452,940元变更为人民币1,212,432,297元,总股本由1,212,452,940股变更为1,212,432,297股。
二、公司类型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的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47号)的要求,公司将企业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具体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变更登记结果为准。
三、《公司章程》修订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变更前 | 变更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12,452,940元。投资总额1,212,452,94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12,432,297元。投资总额1,212,432,297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12,452,94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12,432,297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为了保证本次变更有关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本次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