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2024-036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 3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82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066,234,571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9.5210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需要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汪立平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方攸同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053,962,964 | 98.8490 | 12,054,520 | 1.1305 | 217,087 | 0.0205 |
2、 议案名称: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023,237,262 | 95.9673 | 42,788,725 | 4.0130 | 208,584 | 0.0197 |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045,052,469 | 98.0133 | 21,049,882 | 1.9742 | 132,220 | 0.0125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59,131,486 | 92.8404 | 12,054,520 | 7.0328 | 217,087 | 0.1268 |
2 | 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28,405,784 | 74.9145 | 42,788,725 | 24.9637 | 208,584 | 0.1218 |
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50,220,991 | 87.6419 | 21,049,882 | 12.2809 | 132,220 | 0.0772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洋、王建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