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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2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94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新新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邓达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6,925,6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23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财务总监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子议案如下:

2.01《提名周城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提名孟凡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3《提名张明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实行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治理规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监事会提名意见,拟提名邓永鸿、翟春桃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表决审议通过后,与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经资格审核,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子议案如下:

3.01《提名邓永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3.02《提名翟春桃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提名邓达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6,925,635100%当选
1.02《提名李海航先生为26,925,635100%当选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3《提名李江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6,925,635100%当选
1.04《提名田家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6,925,635100%当选
1.05《提名邓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6,925,635100%当选

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提名周城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6,925,635100%当选
2.02《提名孟凡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6,925,635100%当选
2.03《提名张明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6,925,635100%当选

4.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提名邓永鸿先生26,925,635100%当选
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3.02《提名翟春桃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26,925,635100%当选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提名邓达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05,853100%当选
1.02《提名李海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05,853100%当选
1.03《提名李江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05,853100%当选
1.04《提名田家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05,853100%当选
1.05《提名邓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05,853100%当选
2.01《提名周城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405,853100%当选
2.02《提名孟凡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405,853100%当选
2.03《提名张明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405,853100%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路、赵元瑗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
邓达琴董事任职2024年11月21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李海航董事任职2024年11月21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李江标董事任职2024年11月21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田家利董事任职2024年11月21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邓婷董事任职2024年11月21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孟凡景独立董事任职2024年112024年第二次临审议通过
月21日时股东大会
周城雄独立董事任职2024年11月21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张明瑜独立董事任职2024年11月21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邓永鸿监事任职2024年11月21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翟春桃监事任职2024年11月21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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