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个人的说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向海通证券全体H股换股股东发行H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并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海通证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如下:
1、聘请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估值机构;
2、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除上述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外,海通证券还聘请了星展亚洲融资有限公司、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浩德融资有限公司等境外中介机构协助公司进行H股相关信息披露和报批、境外尽职调查等工作。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在本次交易中除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市场惯例聘请A股及H股财务顾问、境内外法律顾问、审计机构、估值机构等中介机构以外,海通证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要求。
特此说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