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信托计划之第一期及第二期信托计划
存续期延长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集集团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信托计划暨运作方案》(以下简称“运作方案”),同意本公司以利润分享计划奖金结余资金设立信托计划并注资到合伙企业后,由合伙企业用于在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H股股票。运作方案下共设立了两期信托计划(即第一期信托计划和第二期信托计划),分别已于2021年1月19日及2021年9月27日完成股票购买。截至本公告日,该两期信托计划均未进行分配。
2024年11月21日,本公司收到运作方案项下第一期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理事会和第二期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理事会的通知,该两期信托计划的存续期将延长。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运作方案第7.03条的规定,运作方案下各期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理事会通过向受托人出具信托指令的方式,决定提前终止或延长当期信托计划。2024年11月20日,第一期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理事会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定将第一期信托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到期日从2025年6月1日延长至2028年5月31日。同日,第二期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理事会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定将第二期信托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到期日从2026年6月18日延长至2029年6月17日。
除此之外,第一期信托计划及第二期信托计划的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