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超过1%的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上海创业接力泰礼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礼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泰礼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含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含泰投资”)出具的《持股变动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获悉泰礼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含泰投资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至2024年11月19日,因公司回购股份被动影响及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首次变动比例合计超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泰礼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含泰投资 | ||||
住所 | 泰礼投资:上海市闵行区庙泾路66号G563室 含泰投资:上海市闵行区园文路28号306-A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至2024年11月19日 | ||||
股票简称 | 优宁维 | 股票代码 | 301166 |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增加□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上海创业接力泰礼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泰礼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含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A股(泰礼投资、含泰投资)因公司回购股份被动变化 | - | 0.0412% | |||||
A股(泰礼投资) | -1,022,712 | -1.1857% | |||||
A股(含泰投资) | -150,000 | -0.1738% | |||||
合计 | -1,172,712 | -1.3183%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其他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至2024年11月19日公司多次进行股份回购,导致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发生多次变动,导致泰礼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含泰投资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0412%)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泰礼投资 | 持有股份 | 6,098,400 | 7.0366% | 5,075,688 | 5.885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098,400 | 7.0366% | 5,075,688 | 5.885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含泰投资 | 持有股份 | 1,250,000 | 1.4423% | 1,100,000 | 1.275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50,000 | 1.4423% | 1,100,000 | 1.275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合计 | 持有股份 | 7,348,400 | 8.4789% | 6,175,688 | 7.160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348,400 | 8.4789% | 6,175,688 | 7.160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注: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公司总股本86,666,668股为基数计算;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公司总股本86,244,968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为基数计算。持股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中,泰礼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含泰投资以集中 |
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情况属于履行前期已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礼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含泰投资已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规定的减持数量,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