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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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四方”、“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255号文同意注册。《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上交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发行股数 |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5,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
本次发行价格 | 7.98元/股 |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如有) | 无 |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如有) | 无 |
是否有其他战略配售安排 | 是 |
(以下无正文)
发行前每股收益 | 1.00元/股(按照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后每股收益 | 0.75元/股(按照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市盈率 | 10.62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发行后每股收益按照发行前一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市净率 | 1.16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6.73元/股(按照2024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6.87元/股(按照2024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发行方式 |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和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募集资金总额 | 39,900.00万元 | ||
发行费用 |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3,592.98万元,包括:保荐费471.70万元、承销费1,535.85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867.72万元,律师费用169.81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18.87万元,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29.03万元。 注:(1)本次发行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如文中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2)前次披露的招股意向书中,本次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为19.95万元,差异原因系印花税的确定,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除前述调整外,发行费用不存在其他调整情况。 | ||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 |||
发行人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邹斌 | 联系电话 | 0551-63515128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资本市场部 | 联系电话 | 0551-62207156 0551-62207157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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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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