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4年11月8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1人,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硕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