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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0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1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亚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9月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673,298.73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660,635,834.40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51,099,331.64元。

公司拟定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384,849,288股扣除公司已回购注销的80,000股限制性股票及回购专户持有6,025,700股股份数量后的378,743,5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68,173,845.84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1,800万美元认购香港开放式基金型公司Novus Spectrum Growth OFC之子基金Novus SpectrumGrowth I Fund的投资基金份额。子基金Novus Spectrum Growth I Fund主要专注投资于全球消费品行业,尤其是中东和非洲地区,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营销、分销消费品的科技驱动型企业,以及从事该等产品的供应链、包装及零售的机构。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1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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