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4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19日上午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举行,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小国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三人,反对零人,弃权零人,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