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3 年
3 月 4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3 月 15 日
在深圳市盐田港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
际出席监事 3 名。监事会主席张永进先生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会
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
审议公司监事会 2012 年度工作报告的决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
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的决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
公司 2012 年利润分配和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
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决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现发表意见如下:
2012 年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
定和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内部控制
体系建设工作。通过对内控制度的修订,不断完善内控相关规章制度
内容和操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有效的
防范了企业的管理、经营和财务风险。监事会认为: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也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
2、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从公司治理、人力资源、资金活
动、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和内部监督等重要业务,系统地对公司治理、
投资、经营、管理工作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全面进行了风险防范;
3、《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
真实的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没有
异议。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
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决议》;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
〈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的
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
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
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1、《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
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
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年度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 2012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
状况等事项。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及对有关事项做
出的评价客观、公正。
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尚需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