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8日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本金安全型现金管理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额度内购买银行本金安全型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主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投资目的:合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本金安全型现金管理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
3.投资额度:根据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情况,拟投资银行本金安全型现金管理产品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即任意时点未到期的银行本金安全型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不超过10亿元。
4.投资品种:以银行为发行主体的安全性高、低风险的银行本金安全型(本金完全保障)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5.投资操作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5天内有效。
6.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