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情况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城医药”)于2024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公告编号:2024-065)。公司与荷兰Giskit PharmaB.V.(以下简称“Giskit”)就Giskit拥有的用于经超声造影评价女性不孕患者子宫输卵管通畅性的药物ExEm? Foam(以下也称为“产品”)在中国境内独家排他的商业化权益进行谈判,并达成初步意见。
二、进展情况
2024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前述协议的进展公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继续开展排他性谈判以争取达成一致的合作方案并签署最终协议,同意延长排他性谈判期限至2024年11月15日。
截至目前,双方基于上述合作意向进行了多次商谈,尚未就产品的独家经销合作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排他性谈判期限届满后,公司与Giskit仍将就独家经销合作的关键条款进行磋商,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双方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开展业务合作的框架性、意向性协议,双方权利义务应以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后续是否能够签署正式的合作协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