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林泰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18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及《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和讨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核心员工拟设立专项资管计划参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核心员工通过拟设立专项资管理计划的方式参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实现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的长期有效结合,该议案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对《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对核心员工认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议案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4-136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字页)

公告编号:2024-136(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徐向阳李兴忠徐浩萍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