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及股票回购融资需求,公司拟分别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滁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滁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于向中信银行滁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一) 已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4 年4 月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 年5 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2024 年度公司拟向中信银行滁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自有不动产抵押及企业自身信用,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本次拟向中信银行滁州分行申请人民币35,5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敞口授信额度22,500.00 万元,授信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授信品种 | 授信额度 (万元) | 其中:敞口额度 (万元) | 期限 | 担保方式 |
1 | 综合授信 | 25,000.00 | 12,000.00 | 额度期限3年 | 抵押 |
2 | 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 10,500.00 | 10,500.00 | 额度期限3年,单笔业务期限不超1年 | 信用 |
3 | 贷款承诺函 | ||||
合计 | 35,500.00 | 22,500.00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 关于向兴业银行滁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公司本次拟向兴业银行滁州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敞口授信额度30,0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二年,采用信用担保方式。
三、 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业务金额、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决议事项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民先生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四、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