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音玥晗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工作。监事会同意提名祁欣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监事会审查,祁欣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本次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符合2024年7月1日正式生效的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据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