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微智能”或“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智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公司拟为东莞智微日常经营所需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事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21-02-07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智盛路6号 |
法定代表人 | 袁微微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五金产品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五金产品制造;模具制造;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移动终端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五金产品、模具;专业设计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标准化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与公司关系 | 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 财务指标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 2024年9月30日/2024年1-9月 |
资产总额(元) | 915,796,138.13 | 983,949,765.62 | |
负债总额(元) | 236,326,682.75 | 281,526,599.86 | |
净资产(元) | 679,469,455.38 | 702,423,165.76 | |
营业收入(元) | 176,932,508.35 | 358,680,494.72 | |
利润总额(元) | 870,076.34 | 26,682,094.69 | |
净利润(元) | -916,320.17 | 19,384,346.11 | |
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注:东莞智微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谢岗支行
2、被担保人:东莞智微
3、保证额度:人民币 5,000 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次日起三年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
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莞智微日常经营所需的事项提供担保,可以解决其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保障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经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董事会认为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充分了解被担保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对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管控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事项提供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55,167.05万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6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67.05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0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