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保荐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3-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保荐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药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以岭药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
进行了核查。
      一、以岭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068 号)的核准,以岭药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6,500 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 1,300 万股,网上发行 5,200 万
股,发行价格为 34.5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4,640.00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人民币 9,000.6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15,639.40 万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2011)中勤验字
第 07047 号《验资报告》进行确认。
      二、以岭药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 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不超过 6,500 万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为 21.56
亿元,全部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以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募集资
金到位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周期           项目备案情况
                             (亿元)
  1     专利中药生产基地建    11.72       2年      已经石家庄高新区发改委石高管
         设项目                                 发改投资备字[2010]44 号及扬州
                                                市宝应县发改委宝发改备字
                                                [2010]48 号备案
         以岭医药研究院暨院
                                                已经石家庄高新区发改委石高管
  2      士工作站(科技创新    3.70       2年
                                                发改投资备字[2010]45 号备案
         平台)建设项目
         专利中药营销网络建                     已经石家庄高新区发改委石高管
  3                            0.97       3年
         设项目                                 发改投资备字[2010]46 号备案
         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                     已经石家庄高新区发改委石高管
  4                            0.51       3年
         项目                                   发改投资备字[2010]47 号备案
合计                          16.90        -    -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的相关规定,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用不超过 10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
投资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
行理财产品。公司确定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
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二)购买额度
       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
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
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
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吴以岭、公司财务负责人戴奉祥
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
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
协议等。由公司财务机构负责人李晨光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四)风险控制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
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
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
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中信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
见
     作为以岭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通过访谈公司高管,审阅
董事会议案及相关附件,检查拟签署的银行理财产品合同模板和理财产品介绍材
料后,核查意见如下:
     以岭药业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银行理
财产品在以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亦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
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以岭药业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投
资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
监事会也均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同意以岭药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
品事宜。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保荐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陈淑绵                      黄立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3 月 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