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30证券代码:400079 证券简称:神州城A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首席合伙人:邓超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7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64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8人
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6,610.50万元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9,936.74万元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2,850.77万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7家
2023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3家
公告编号:2024-030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C | 制造业 |
K | 房地产业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2023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C | 制造业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E | 建筑业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554.40万元2023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281.30万元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告编号:2024-030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舒宁,注册会计师,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负责过多家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业务审计。涉及农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制造业、通讯工程、环保等多个行业,在审计和管理咨询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无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晓霞 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现为立信中联北京分所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铭姝,合伙人,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公告编号:2024-030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年审计收费26.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26.5万元。上期(2023)年审计收费31.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31.8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2024年11月1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20.82%股份的股东陈略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议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在2024年11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经董事会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陈略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陈略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2024年11月1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20.82%股份的股东陈略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议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在2024年11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经董事会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陈略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陈略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提议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