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浦东金桥:关于“国君华安资产-金桥股份新金桥广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16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君华安资产-金桥股份新金桥广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

产支持证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优化经营模式、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运营效率,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以上海新金桥广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所持有的位于上海市北京西路1﹣39号(单号)等的物业资产作为底层标的物业,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新金桥广场股权暨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1)。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国君华安资产-金桥股份新金桥广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4〕3061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4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上证发〔2024〕29号)等有关规定,国君华安资产-金桥股份新金桥广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

2、国君华安资产-金桥股份新金桥广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不超过12.00亿元。《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应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按照报送上交所的相关文件完成发行。

公司将根据《无异议函》要求及市场情况,择机办理本次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另外,标的公司股权近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的《项目中心》进行了正式挂牌(项目编号:G32024SH1000322),转让底价为11.90亿元,不低于经浦东新区国资委备案的价格。

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标的公司股权本次挂牌交易最终摘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若专项计划未能成功摘牌标的公司100%股权及对该公司享有的债权(如有),专项计划将提前终止。

2、受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本次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