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在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大道3号公司101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赵锐董事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次选举后公司战略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廖高尚董事长
战略委员会委员赵锐董事
战略委员会委员孔庆江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组织机构调整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按方案新设组织机构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