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人员减持股份实施完成及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股东刘昌柏先生、高惠谊女士、王晓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收到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王晓东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刘昌柏先生、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高惠谊女士提交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相关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收到刘昌柏先生、高惠谊女士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及王晓东先生《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及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刘昌柏先生、高惠谊女士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王晓东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依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计划 | 股份来源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刘昌柏 | 不超过99,988股 | 公司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取得的股份及其孳息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9月25日-11月13日 | 7.1568 | 9.9988 | 0.0087% |
高惠谊 | 不超过11,540,119股 | 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其孳息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9月25日-11月13日 | 9.1843 | 1154.0119 | 1.0000% |
王晓东 | 不超过618,300股 | 公司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取得的股份及其孳息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9月25日 | 6.1988 | 37.0000 | 0.0315% |
合计 | 1201.0107 | 1.0402%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王晓东 | 合计持有股份 | 247.3200 | 0.2143% | 210.9200 | 0.182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1.8300 | 0.0536% | 24.9800 | 0.021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85.4900 | 0.1607% | 185.9400 | 0.1611% | |
刘昌柏 | 合计持有股份 | 39.9950 | 0.0347% | 29.9962 | 0.026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9988 | 0.0087% | 0.0000 | 0.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9.9962 | 0.0260% | 29.9962 | 0.0260% | |
高惠谊 | 合计持有股份 | 1328.6759 | 1.1514% | 174.6640 | 0.151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28.6759 | 1.1514% | 174.6640 | 0.151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以上相关人员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以上相关人员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
日,王晓东先生、刘昌柏先生、高惠谊女士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上述人员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王晓东先生剩余未实施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在本次减持期限内不再减持。
3、以上相关人员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备查文件
1、刘昌柏先生、高惠谊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2、王晓东先生《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及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