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贷款承诺函》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
支持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近日,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承诺为公司提供7亿元且不高于回购交易价款70%的专项贷款资金用于公司股份回购。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的回购股份相关条件。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二、《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贵公司A股股票回购融资需求,经评审,我行承诺为贵公司提供7亿元且不高于回购交易价款70%的上市公司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用于贵公司支付回购交易价款,期限1年。
该笔贷款已完成我行审查审批程序,在落实我行要求并认可的贷款条件及监管部门最新政策要求后我行将按承诺条件为贵公司办理有关贷款事宜。
三、对公司的影响
《贷款承诺函》的获得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尽快推动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