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三十二次董事会 于 2013 年 3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3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公司 7 名董事全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内容详见《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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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3-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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