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满足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更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1亿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1亿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3000万元。以上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金额共计2.8亿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等在内的业务,期限为3年。实际综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额度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可对各子公司的授信额度进行确定和调整,亦可对在有效期内新纳入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具体用款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就申请银行授信事项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与银行签署上述综合授信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