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下称“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7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共收回有效表决票3票。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地审议了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合并净利润为14,444.99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444.99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839.76万元。
为进一步提升股东回报,同时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公司拟提高现金分红频次,对全体股东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考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等因素,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现有总股本331,320,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