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奥瑞金:关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12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上午9:15至2024年11月11日下午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里8号华彬大厦六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云杰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643人,代表股份1,030,558,6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600%。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632人,代表股份251,582,7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4%。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13人,代表股份779,009,5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329%。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630人,代表股份251,549,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1%。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028,754,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49%;

反对:1,655,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6%;

弃权:14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49,778,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28%;

反对:1,655,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79%;

弃权:14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

1. 交易方式

同意:985,296,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080%;

反对:44,912,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81%;弃权:350,0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6,320,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090%;

反对:44,912,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519%;

弃权:350,0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1%。

2. 交易对方

同意:988,616,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01%;

反对:41,550,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18%;

弃权:392,3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4,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640,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285%;

反对:41,550,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155%;

弃权:392,3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4,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0%。

3. 交易标的

同意:988,640,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25%;

反对:41,550,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18%;弃权:367,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7%。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664,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383%;反对:41,550,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155%;弃权:367,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1%。

4. 标的资产作价情况

同意:988,535,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223%;

反对:41,645,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11%;

弃权:376,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1,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6%。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559,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966%;

反对:41,645,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536%;

弃权:376,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1,188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8%。

5. 资金来源

同意:988,531,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219%;

反对:41,533,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02%;弃权:493,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1,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9%。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555,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949%;

反对:41,533,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88%;

弃权:493,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1,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3%。

6. 本次交易先决条件及成功需满足的条件

同意:988,593,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280%;

反对:41,533,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02%;

弃权:431,5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4,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9%。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617,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197%;

反对:41,533,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88%;

弃权:431,5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4,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5%。

7. 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988,644,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29%;

反对:41,533,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02%;

弃权:380,9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668,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398%;

反对:41,533,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88%;

弃权:380,9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4%。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88,932,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608%;

反对:41,53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01%;

弃权:94,0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956,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542%;反对:41,53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84%;

弃权:94,0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4%。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88,219,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916%;

反对:41,623,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90%;

弃权:715,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5%。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243,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707%;反对:41,623,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448%;

弃权:715,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5%。

(五)审议通过《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88,750,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31%;

反对:41,53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01%;

弃权:276,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774,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818%;反对:41,53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84%;

弃权:276,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8%。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性说明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88,737,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19%;

反对:41,53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01%;

弃权:289,2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761,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766%;反对:41,53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84%;

弃权:289,2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0%。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中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88,634,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319%;

反对:41,53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01%;

弃权:392,1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658,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357%;

反对:41,53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84%;弃权:392,1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9%。

(八)审议通过《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分析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分析方法与估值分析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分析结论的公允性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88,604,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90%;

反对:41,53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01%;

弃权:421,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9%。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628,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240%;反对:41,53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84%;

弃权:421,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7%。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88,529,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17%;

反对:41,532,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01%;

弃权:496,6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553,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942%;

反对:41,532,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84%;

弃权:496,6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4%。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情况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88,501,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90%;

反对:41,552,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20%;

弃权:504,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2,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525,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831%;反对:41,552,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163%;

弃权:504,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2,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6%。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88,056,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758%;

反对:41,680,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44%;

弃权:822,2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2,788股)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8%。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080,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059%;

反对:41,680,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672%;

弃权:822,2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2,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8%。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说明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88,512,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01%;

反对:41,549,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18%;

弃权:496,0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2,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1%。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536,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874%;反对:41,549,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154%;

弃权:496,0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2,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2%。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说明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88,481,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70%;

反对:41,549,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18%;

弃权:527,3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3,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505,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750%;

反对:41,549,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154%;

弃权:527,3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3,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88,529,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17%;

反对:41,532,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01%;

弃权:496,1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2,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1%。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553,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941%;反对:41,532,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86%;弃权:496,1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2,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2%。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88,505,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93%;

反对:41,533,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02%;

弃权:520,3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5%。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529,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844%;

反对:41,533,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88%;

弃权:520,3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8%。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88,501,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90%;

反对:41,550,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18%;

弃权:5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525,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828%;反对:41,550,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156%;

弃权:5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6%。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88,516,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04%;

反对:41,533,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02%;

弃权:50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540,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888%;

反对:41,533,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88%;

弃权:50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4%。

注:若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杨淞律师、李垚林律师出席会议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