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口头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京卫先生召集和主持,因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紧急,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相关说明,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且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
市场价格等因素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具体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1月28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