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陈略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53,546,094股,占公司股本的20.82%,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何艳君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8,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魏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余思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蔡程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魏芳,女,199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管理学本
公告编号:2024-025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科,南京大学管理学博士,长期从事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组织行为等领域研究,在《中国经济问题》《经济管理》《宏观质量研究》《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FinanceResearch Letters》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
本次换届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的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对公司生产和经营活动无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换届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的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对公司生产和经营活动无不利影响
本次选举的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名陈略先生、何艳君女士、魏芳女士、余思明先生、蔡程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余思明先生、蔡程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备查文件
本次选举的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名陈略先生、何艳君女士、魏芳女士、余思明先生、蔡程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余思明先生、蔡程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