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 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水业”)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
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对其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 2,000
万元(最高担保额 6,000 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本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人民币 8,850 万元
(含本次担保),其中 5,500 万元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3,350
万元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 2012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12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
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同
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授信壹亿元人民币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用于洪城环保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授信担保最高
金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人民币。近日,洪城环保与贷款人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最高额借款合同》(编号:
兴银赣业务四部流字第 20130003 号),借款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
整,期限为壹年,根据银行信贷工作的需要,洪城水业为洪城环保提
供担保,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编号:兴银赣业务四部高保字第 20130003 号),承担连带责任
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 998 号北楼 301 室
法定代表人:史晓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
外)
股东情况:洪城水业占洪城环保注册资本的 100%;该公司为洪
城水业全资子公司。
洪城环保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额资产 265,826.86 万元,
负债总额 181,775.84 万元,净资产 84,051.0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8.38%,实现净利润 5208.99 万元(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 2,000 万元(最高担保额 6,000
万元人民币)。
3、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次
日起壹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担保系为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在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公司担保未与证监发
[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相
违背,审批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何渭滨先生、章卫东先生和李良智先生一致同意
该担保事项。独立董事认为:该项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该担保有利于进一步确保子公司的生产经
营持续健康地发展,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影响,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为该全资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人民币 8,850 万元(含本次
担保),其中 5,500 万元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3,350 万元为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1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合并会
计报表净资产的 5.20%。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