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所涉评估报告加期的公告所申请中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核的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建广广智(成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苏州永鑫融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超越摩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常州朴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能达新兴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苏州斐控泰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斐控泰克”)合计81.18%的股权;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境外交易对方ELAS Technologies Investment GmbH持有ficonTEC Service GmbH(以下简称“FSG”)和ficonTEC Automation GmbH(以下简称“FAG”)各6.97%股权,公司目前通过斐控晶微持有斐控泰克18.82%股权,斐控泰克通过境外SPV持有FSG和FAG(FSG和FAG简称“目标公司”)各93.03%股权。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将直接和间接持有斐控泰克、FSG和FAG各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8,4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4年9月30日,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公司本次重组中止审核。
鉴于作为本次交易定价依据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4月30日,首次加期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0月31日。在中止期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评估资料已过有效期,为保持深交所审查期间评估资料的有效性,天道亨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7月31日为第二次加期评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二次加期评估,并出具了天道资报字【2024】第24055107-01号及天道资报字【2024】第24055107-02号评估报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上述评估报告。
根据天道资报字【2024】第24055107-01号及天道资报字【2024】第24055107-02号资产评估报告,斐控泰克100%的股权评估值为142,758.47万元,目标公司100%的股权评估值为153,300.00万元,较2023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未出现减值,本次交易仍选用以2023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补充评估结果不会对本次重组构成实质影响。
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