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申请恢复审核的公告
所申请中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核的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公告了《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送了相关申报材料。
2023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67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8)。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收到深交所的通知,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对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
鉴于首次加期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0月31日,于2024年10月30日到期。在中止期间,本次交易评估资料已过有效期,为保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期间评估数据的有效性,公司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以2024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二次加期资产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目前,以2024年7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的加期审计、以2024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加期评估及相关申请文件更新补充工作已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了恢复审核的申请。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能否获得审核通过与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