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 证券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 编号:临2024-049 |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
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
力电器”)减持公司股份所致,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格力电器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03%变动至4.40%,格
力电器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格力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格力”)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63%变动至4.999993%,将不再是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
其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取得的股份无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不受
90天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不得超过1%的限制。
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收到股东格力电器出具的《上海海立(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资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珠海横琴新区汇通三路108号办公608 |
成立日期 | 1989年12月13日 |
法定代表人 | 董明珠 |
注册资本 | 5,601,405,741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400192548256N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经营范围 | 货物、技术的进出口;研发、制造、销售: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风机、包装设备等通用设备;电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家用制冷电器具,家用空气调节器及相关零部件;中央空调、制冷、空调设备、洁净空调、采暖设备、通风设备;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热泵热水机、空调热水一体产品、燃气采暖热水炉设备、燃气供暖热水设备、热能节能设备、机电设备产品及相关零部件;新风及新风除霾设备;通讯终端设备及相关零部件;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及相关零部件;消毒器械;医疗器械、实验室设备;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家用厨房电器具、家用通风电器具、其它家用电力器具及相关零部件;厨房用具、不锈钢制品、日用五金;炊具及配件、餐具及配件技术;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泳池水处理、中央热水工程;新能源发电产品、储能系统及充电桩;电源、变流器、逆变器电力产品;直流电器及设备;节能产品、照明灯具制造、节能工程;电工仪器仪表;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能源信息集成管理系统;销售、安装及维护:中央空调、制冷、空调设备、洁净空调、采暖设备、通风设备;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热泵热水机、空调热水一体产品、燃气采暖热水炉设备、燃气供暖热水设备、热能节能设备、新风及新风除霾设备。批发: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零售: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 |
经营期限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 |
联系电话 | 0756-8614883 |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股数 (万股) | 减持比例 (%) | 股份种类 |
格力电器 | 集中竞价 | 2024年11月7日 至2024年11月8日 | 676.3700 | 0.6302 | 无限售流通股A股 |
注:一致行动人香港格力不涉及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三)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截止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8,663.1163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自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至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向 | 交易期间 | 交易股数 (万股) | 股份种类 | 占总股本 比例(%) |
格力电器 | 集中竞价 | 买入 | 2018年7月5日 至2018年7月24日 | 359.2001 | 无限售流通股A股 | 0.3347 |
卖出 | 2024年10月10 日 至2024年11月5日 | 1,073.1300 | 0.9998 | |||
卖出 | 2024年11月 6 日 | 2,555.1600 | 2.3806 | |||
卖出 | 2024年11月7日 至2024年11月8日 | 676.3700 | 0.6302 | |||
香港格力 | 买入 | 2018年7月13日 至2018年7月27日 | 649.0586 | 无限售流通股B股 | 0.6047 |
注① 表格中的持股比例以公司当前的总股本1,073,344,406股为基数计算。
注②2018年至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存在因股份增发、注销等因素被动稀释或增加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种类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格力电器 | 无限售流通股 A股 | 5,394.0264 | 5.03 | 4,717.6564 | 4.40 |
香港格力 | 无限售流通股 B股 | 649.0586 | 0.60 | 649.0586 | 0.60 |
合计 | 6,043.0850 | 5.63 | 5,366.7150 | 4.999993 |
注: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上述权益变动信息,详见格力电器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情形,未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本次权益变动后,格力电器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取得的股份无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不受90天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不得超过1%的限制。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