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4-05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股东林金坤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林金坤先生出具的《关于股权权益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自2017年8月31日至2024年11月7日,因实施减持及公司总股本变动,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超过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9月14日,林金坤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51,000股,减持比例为0.97%,本次减持后,林金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由12,000,000股变更为10,449,000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由7.5%变更为6.5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1月24日刊登于《中国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6)。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6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062,500股,公司总股本由160,000,000股变更为199,062,500股。林金坤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为5.2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
3、2022年5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3年5月13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期间累计回购股份5,999,98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13日、2023年5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林金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变,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变更为5.41%。
4、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林金坤先生计划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00股。林金坤先生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0.03%。
综上所述,截止2024年11月7日,林金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383,000股,占总股本比例5.22%,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
5.38%,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累计变动超过1%。
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林金坤 | ||||
住所 | 江苏省常州市******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17年8月31日—2024年11月7日 | ||||
股票简称 | 亚玛顿 | 股票代码 | 002623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变动股数(万股) | 变动比例(%) | |||
A 股 | -161.70、被动稀释 | 2.12 | |||
合 计 | -161.70、被动稀释 | 2.12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总股本合计增加33,062,500股,并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5,999,987股,导致所持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200.00 | 7.5 | 1,038.30 | 5.3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00.00 | 7.5 | 1,038.30 | 5.3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备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中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160,000,000股,因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总股本增加39,062,500股,并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5,999,987股后,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中总股本的有效基数为193,062,513股。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1、公司于2017年8月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林金坤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2、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林金坤先生计划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00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24%)。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本报告书中如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