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联”、“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银电商”)以及钢银电商子公司上海钢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银科技”)、上海及韵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及韵物流”)、上海铁炬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铁炬”),自2024年10月1日至本公告日,累计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4,7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收款单位 | 项目内容 | 补助形式(现金)/金额(元) | 收款时间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发放主体 | 政策依据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上海钢联 | 标准化专项资金 | 150,000.00 | 2024年10月31日 | 收益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奖励 | 否 |
小计 | 150,000.00 | ||||||
钢银电商 | 商贸企业专项 | 46,000,000.00 | 2024年11月8日 | 收益 | 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财政局制订的《宝山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财政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 否 |
小计 | 46,000,000.00 |
钢银科技
钢银科技 | 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经费 | 700,000.00 | 2024年10月29日 | 收益 | 上海吴淞国际物流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财政局制订的《宝山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财政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 否 |
小计 | 700,000.00 | ||||||
及韵物流 | 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经费 | 80,000.00 | 2024年10月29日 | 收益 | 上海吴淞国际物流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财政局制订的《宝山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财政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 否 |
小计 | 80,000.00 | ||||||
上海铁炬 | 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经费 | 80,000.00 | 2024年10月29日 | 收益 | 上海吴淞国际物流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财政局制订的《宝山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财政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 否 |
小计 | 80,000.00 | ||||||
合计 | 47,010,000.00 |
注: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均系现金形式的补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且全部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本次公司获取的政府补助全部与收益相关。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
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上述政府补助4,701万元全部计入以上相应科目,预计对当年利润影响金额为4,701万元。最终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有关补助的收款凭证等。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