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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美家居: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09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目 录

会议须知 ...... 3

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 6

会议须知为确保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表决权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投票结果为准;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按规定时间投票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擅自发言、大声喧哗。为保证议事效率,发言内容超出本次会议审议范围的,主持人可以提请由公司相关人员按程序另行作答或禁止其发言,经劝阻无效的,视为扰乱会场秩序;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随意走动;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周五)下午14:3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217号公司B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的9:15-15:00。

参加人员:符合条件的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会议议程:

一、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二、审议议题

序号议案名称
1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股东发言及提问

四、股东投票表决

五、计票人计票,监票人监票

六、宣布现场及网络投票汇总表决结果

七、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见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九、与会董事、律师、记录人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各位股东:

一、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331,578.22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93,337,120.13元。

为促进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经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和中远期发展规划,公司拟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分红。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定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和股东回报,决策程序、分配形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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