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80股票简称:华业3编号:临2024-076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民事起诉状》,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陈力瑜
被告1: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被告3:李仕林
被告4:燕飞
被告5:孙涛
被告6:徐红
被告7:刘荣华
被告8:尹艳
被告9:郭洋
被告10:赵双燕
被告11:蔡惠丽
被告12:黄健
被告13:王涛
被告14:张焰
被告15:黄航
被告16:王剑聪
被告17:莘雷
被告18:毕玉华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二、《民事起诉状》相关内容
1.判令被告1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及利息共计42,363.42元(原告自愿放弃实际损失60,519.17元的30%);
2.判令其他被告对诉讼请求1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判令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北京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