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阿坝汶川侨源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坝侨源”)、侨源气体(眉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眉山侨源”)、侨源(金堂)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堂侨源”)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6亿元(含)的担保总额。其中,对阿坝侨源的担保额度为2亿元,对眉山侨源的担保额度为2亿元,对金堂侨源的担保额度为2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上述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担保期限及其他担保事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本次担保一切事宜的有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11月4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招
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以下简称“保证书”),为眉山侨源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人民币壹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额度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务人:侨源气体(眉山)有限公司
2、保证人: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招商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债务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额为人民币9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26%;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9.03%,均系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