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分别于2013年2月23日和2013年3月9日以公告形式发
出,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13年3月14日14:00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肖
胜利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
会议。
网络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召开:(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2013年3月14日上午
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完成了投票;(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进行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2013年3月13日15:00至2013年3月14日15:00完成了
投票。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5名,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93,994,9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49,808,000股的45.2434%。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248,509,6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49,808,000股的38.2436%。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
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5,485,271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649,808,000股的6.9998%。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
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同意293,546,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74%;反对395,0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4%;弃权53,44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53,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证券种类
同意293,554,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2%;反对42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2.2发行规模
同意293,554,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2%;反对42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2.3债券期限
同意293,554,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2%;反对42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2.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同意293,554,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2%;反对42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2.5票面利率
同意293,554,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2%;反对42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2.6担保事项
同意293,554,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2%;反对42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2.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同意293,554,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2%;反对42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2.8转股期限
同意293,554,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2%;反对42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2.9转股价格的确定和修正
同意293,554,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2%;反对42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2.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同意293,554,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2%;反对42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2.11赎回条款
同意293,554,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2%;反对42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2.12回售条款
同意293,554,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2%;反对42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2.13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同意293,554,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2%;反对42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2.14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同意293,554,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2%;反对42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2.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同意293,554,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2%;反对42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2.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同意293,554,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2%;反对42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2.17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293,554,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2%;反对42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2.18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同意293,554,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2%;反对42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2.19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同意293,554,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2%;反对42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3、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的
议案》。
同意293,531,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23%;反对395,0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4%;弃权68,44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68,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3%。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事宜的议案》。
同意293,531,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23%;反对395,0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4%;弃权68,44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68,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3%。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293,531,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23%;反对395,0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4%;弃权68,44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68,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