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陈永先生、魏勇先生、陈叙先生、周正女士、赵尘女士、姚刚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永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各位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专项回购贷款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49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