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了《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以下简称“回购贷款合同”),华夏银行将为公司提供5,000万元的专项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份回购。
一、公司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或专项贷款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5.1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二、专项贷款合同签署情况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近日公司与华夏银行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署了《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华夏银行将为公司提供5,000万元的专项贷款资金用于公司股份回购。
三、专项贷款合同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借款人):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贷款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二)贷款种类:股票回购贷款
(三)贷款金额与贷款期限: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一年,自首笔贷款的实际提取日起算。
(四)贷款用途:
1、合同项下贷款用于:股票回购。
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贷款用途。
(五)贷款利率:在符合监管政策的前提下,根据《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约定的固定利率执行。
四、对公司的影响
回购贷款合同的签署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