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第十一届非职工监事候选人、职工监事发出召开十一届一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2024年11月4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十一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全体监事一致推举陈奇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会议选举陈奇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陈奇军先生简历如下:
陈奇军,男,汉族,53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企业风险管理师、高级信用管理师。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纪检委书记、首席风控合规官,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奇军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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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